湖南發布省軍民融合產業示范基地認定與管理辦法
《湖南省軍民融合產業示范基地認定與管理辦法》日前在湖南省政府官方網站發布。依法設立的各類工業園區,其主導產業具有鮮明的軍民融合特征,發展速度和管理水平處于全省前列的,可以申報省軍民融合產業示范基地。
《辦法》自2016年11月1日起實施,至2019年10月31日止。工業園區包括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工業集中區以及國家和省規劃重點布局的產業發展區域等。
申請園區年主營業務收入原則上不低于50億元
《辦法》明確,申報省軍民融合產業示范基地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符合相關法規和規定、規模效益好、創新能力強、環境資源條件較好、增長速度較快、公共服務體系完善、所在地政府大力支持、有發展規劃和工作方案。
其中,園區年主營業務收入原則上不低于50億元,軍民融合產值比重超過50%。擁有國內知名品牌或自主知識產權。園區內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比重原則上不低于2.5%,科研從業人員占比原則上不低于6%;主導產業領域有1家(含)以上的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或研發機構,或2家(含)以上省級企業技術中心或研發機構。
同時,近三年來未發生重大污染事故,園區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用水量和污水集中處理率處于省內同行業先進水平。園區近3年平均銷售收入增長率不低于15%,工業總產值平均增速不低于15%等。
基地實行動態管理,每3年進行一次復核
根據《辦法》,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同等條件下優先認定(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園區內軍民兩用重要關鍵技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打破國外技術壟斷、填補國內該領域空白;園區軍民融合產業屬于高新技術產業并具有較大市場潛力的;園區內建立軍民融合特色產業平臺,對其他軍民融合產業園區具有顯著示范作用的。
《辦法》規定,省經信委將對省軍民融合產業示范基地實行動態管理,每3年進行一次復核,對復核達標的示范基地予以公告確認,對未達標的發布撤銷稱號并摘牌的公告。
省經信委在產業規劃布局、產業扶持等方面對省軍民融合產業示范基地給予重點指導,在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等方面優先給予支持。省經信委會商國家開發銀行湖南省分行等金融機構,對園區內相關企業提供優惠的融資政策和靈活的融資方式。
同時,省軍民融合產業示范基地及入園企業(項目)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省軍民融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及其他省本級有關專項資金將予以重點支持等。
《辦法》自2016年11月1日起實施,至2019年10月31日止。工業園區包括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工業集中區以及國家和省規劃重點布局的產業發展區域等。
申請園區年主營業務收入原則上不低于50億元
《辦法》明確,申報省軍民融合產業示范基地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符合相關法規和規定、規模效益好、創新能力強、環境資源條件較好、增長速度較快、公共服務體系完善、所在地政府大力支持、有發展規劃和工作方案。
其中,園區年主營業務收入原則上不低于50億元,軍民融合產值比重超過50%。擁有國內知名品牌或自主知識產權。園區內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比重原則上不低于2.5%,科研從業人員占比原則上不低于6%;主導產業領域有1家(含)以上的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或研發機構,或2家(含)以上省級企業技術中心或研發機構。
同時,近三年來未發生重大污染事故,園區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用水量和污水集中處理率處于省內同行業先進水平。園區近3年平均銷售收入增長率不低于15%,工業總產值平均增速不低于15%等。
基地實行動態管理,每3年進行一次復核
根據《辦法》,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同等條件下優先認定(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園區內軍民兩用重要關鍵技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打破國外技術壟斷、填補國內該領域空白;園區軍民融合產業屬于高新技術產業并具有較大市場潛力的;園區內建立軍民融合特色產業平臺,對其他軍民融合產業園區具有顯著示范作用的。
《辦法》規定,省經信委將對省軍民融合產業示范基地實行動態管理,每3年進行一次復核,對復核達標的示范基地予以公告確認,對未達標的發布撤銷稱號并摘牌的公告。
省經信委在產業規劃布局、產業扶持等方面對省軍民融合產業示范基地給予重點指導,在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等方面優先給予支持。省經信委會商國家開發銀行湖南省分行等金融機構,對園區內相關企業提供優惠的融資政策和靈活的融資方式。
同時,省軍民融合產業示范基地及入園企業(項目)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省軍民融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及其他省本級有關專項資金將予以重點支持等。